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是几天?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6-13 16:49)    点击:231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是几天?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冰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破产清算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冰律师,陈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2299331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惠州律师 | 惠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冰律师主页,您是第4278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