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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30 10:10)    点击:331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的材料:

  1、直接新设外商独资企业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

  (6)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经委)部门的核准意见;

  (7)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

  (8)如设立董事会,需投资者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9)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入,需资产评估报告;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12)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应提供所签定的合同副本备审;

  (13)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4)企业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及其产权证明复印件);

  (15)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6)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确认书;

  (17)所在区(市)县商务部门的转报意见。

  2、外商独资企业并购设立(股权并购):

  (1)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2)项目申请报告及发改委(经委)部门的核准意见;

  (3)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如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需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5)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6)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安置计划、工会通过文件并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11)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12)被并购境内公司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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