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债权人是否可以免除共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29 13:43)    点击:313

  债权人是否可以免除共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011年,原告某投资担保公司与A公司、B公司、C公司签订了一份《贷款保证书》,该保证书约定:

  1、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期间,原告可以根据A公司、B公司、C公司任何一方的申请,签订最高贷款在5万元内的借款合同,其它两家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需每笔借款均再办理保证手续;

  2、保证期间从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原告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2011年7月5日,A公司向原告申请贷款3万元用于服装采购,约定还款方式为每月的15日,借款期为2年,双方还约定了其它的还款事项,A公司也出具了借条给原告。

  但A公司从2012年2月份开始便未依约向原告还款,2012年3月,原告出具了一份证明给B公司,上面写明:经贷款人B公司申请,我公司同意其可以不承担对A公司、C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至2012年12月,A公司尚欠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未归还,B公司与C公司也未对A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与A公司、B公司、C公司产生纠纷。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冰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破产清算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冰律师,陈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2299331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惠州律师 | 惠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冰律师主页,您是第4278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