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破产和解申请书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07 14:33)    点击:207

 

  申请人:中国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市XX区XX路XXX号

  申请事项:申请中国XXX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和解还债。

  事实与理由:

  中国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XXX")的债权人提出的对中XXX实施破产还债的申请,申请人于20XX年10月12日收到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中民破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

  一、中XXX的基本情况

  中XXX是1993年5月经XXX省体改委批准[见X改发(20XX)27号文],由中国XXXXXX技术合作公司改组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始发起人股东是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中XXX于20XX年11月12日至16日公开发行A股1,500万股并随后上市交易,成为一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20XX年,XX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股份全部划转给了XX省国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集团")持有,20XX年8月,XXX集团将所持全部股权以股抵债,转给现大股东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中XXX因20XX~20XX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XX年4月29日起暂停上市,存在重大的退市风险。从中XXX的年报看,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中XXX的注册地址为:XXX市XX区XX路XX号。现任法定代表人为XXX。目前总股本15,470万股,其中:XX证券持有6,630万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2.86%,社会公众股8,840万股,占总股本的57.14%。

  根据中XXX公开披露的20XX年年报,中XXX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57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2.307元/股,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

  二、中XXX的重组进展

  20XX年3月9日,XX证券与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STXX的6,63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6%)协议转让给XX,有关《收购报告书》等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已经正式受理,处于审核过程中,其中《收购报告书摘要》已刊登在20XX年X月X日的《XX时报》上。

  三、重组的整体方案计划

  重组方XXX公司拟在成为中XXX的大股东后,将其所有经营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土地储备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暂选定将XXX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70%的股权、XXX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评估作价,赠送注入中XXX。

  四、债务和解的必要性

  中XXX重组的核心和难点是如何处置债务,只要债务负担减轻了,重组方才能够进行实质性资产注入,改善中XXX的经营业绩,使其起死回生,否则,中XXX只能破产退市。由于涉及29000名股民,一旦宣告破产,可能触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并且,由于中XXX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值为 -356,960,159.87元,一旦宣告破产,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将根本无法得到偿付。只有通过债务和解,潜在的重组方代替中XXX支付和解后的债务,债权人的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得以保护。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冰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破产清算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冰律师,陈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2299331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惠州律师 | 惠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冰律师主页,您是第4278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