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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好好保管质押物出质人能解除合同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0-20 13:30)    点击:353

  债权人不好好保管质押物,出质人不能以此解除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债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如果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质人发现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但是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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